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5-16 来源: 供销社 作者:供销社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规定,汇总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报电子版全文在市供销社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直接与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

地址:绵阳市红星街99号(邮编:621000)

电话:0816-2261018

传真:0816-226274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市供销社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社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市社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经办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根据《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委办发〔2017〕14号)要求,市供销社印发《绵阳市供销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安全。

(三)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市社办公室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完成时限,定期听取市社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工作事宜。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年度报告、考核、监督和社会评议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拓宽渠道,主动公开。市供销社积极利用“建言献策”、“绵州论坛”、“微博发布厅”、“人民网地方留言版”、“书记市长信箱”、“市长热线”、“阳光政务”等网络理政平台,搭建与网民沟通互动的工作平台,拓宽收集网上群众对供销社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的渠道,通过网络问政平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务公开,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相关咨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中国绵阳“政务公开专栏”、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及统计数据信息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88条,在“中国绵阳”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4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供销社无行政强制、处罚权,因此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工作创新不够,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培训提高等不足。

2018年,我社将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供销合作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营造创新服务的浓厚氛围,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议和监督等,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大三农工作政策法律法规解读的公开工作力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