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 供销社 作者:供销社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绵阳市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相关情况编制而成。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全文在市供销社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如有疑问,可与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红星街99号;邮编621000;联系电话:0816-2261018)。

  一、概述

  2014年,市供销社继续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立足服务“三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扎实稳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

  一是对市供销社网站(绵阳合作经济网)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人事信息、计划总结、信息公开年报、公示公告栏目;在显著位置增设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方式,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公开方式和《申请表》的填写要求、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收费标准,以及对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举报等进行了公示;增加了网站地图、使用指南,为用户点击浏览网站提供了方便;增加了互动交流平台,在原有主任信箱、政务社务留言的基础上,在网站上公布了市供销社政务微博地址。

  二是在网站上及时公开我单位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信息,并按要求细化公开内容。

  三是对我单位产生的各种信息按类别进行了及时公开,2014年,市供销社网站共发布各种信息252条。

  四是根据中编办、中央网信办的相关要求和市编委、市委网信办的具体安排,完成了网站的资格复核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的挂标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网络问政

  市供销社积极利用“建言献策”、“绵州论坛”、“微博发布厅”、“人民网地方留言版”、“书记市长信箱”等网络理政平台,搭建与网民沟通互动的工作平台,拓宽收集网上群众对供销社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的渠道,通过网络问政平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务公开,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相关咨询。为加强平台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市供销社对回复和办理均规定了时限要求,特别是书记市长信箱,一般要求回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不超过10个工作日,整个工作流程清晰、归责明确,既保证工作质量,切实服务群众;又能根据网民反映的问题,检验日常工作得失。

  积极抓好网民群众相关诉求的落实工作,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 2014年,市供销社共收到书记市长信箱群众来信4份,均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认真回复,得到了来信人的好评

  (三)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信息公开

  市供销社严格按照《绵阳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绵市供办函[2011]111号)的规定,及时将产生的信息上传到“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市供销社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行公开的信息共计83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362条。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273条;在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8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供销社无行政强制、处罚权,因此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受职能职责所限,市供销社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范围相对较窄。今后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好社会媒体的信息发布功能;

  二是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管理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在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防止失泄秘事件发生。

  。

  绵阳市供销社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