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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07 来源: 供销社 作者:供销社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背景颜色:

向社会

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

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强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整改2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问题坚决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反馈会当日下午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第二巡察组领导在巡察问题反馈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逐项逐条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深入查找原因,确定巡察整改思路。2月21日,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市直农口部门(单位)情况集中反馈会后,党组书记当即组织参会人员就地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室、各直属单位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3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面学习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体检作用的思想认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整改措施,提出了整改要求。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迅速成立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任杰同志为组长,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罗兵、党组成员赵雄伟、李平、邓安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一制定了整改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统筹,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巡察组反馈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和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班子成员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4月26日,市供销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严肃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

3.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方案。巡察反馈意见后,市社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讨论整改分工方案,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想办法。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各科室、直属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全面自查,研究具体整改措施。3月10日,市供销社党组印发《落实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及时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细化形成了100项具体整改措施,梳理形成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建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

4.强化督促督办,确保抓实见效。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症施策、跟踪督办,从严从实,聚焦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导检查直属单位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严格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要求,采取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对限期完成有难度的问题,要求说明原因和措施,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坚持深挖细查,从严从实查办到位,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决不手软。整改以来,已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二)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1.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抓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带领领导班子逐项逐条分析,自我对标、主动认领,凝聚了领导班子集体齐抓共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共识;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统筹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上来,通过认真谋划部署,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2.主动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亲自”。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扛起整改责任,带头真认账、认真整改。做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涉及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其中的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督办,力保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按期完成。一是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我主动担任市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针对巡察反馈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市供销社系统存在的问题,牵头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巡察整改思路,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并细化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发现的1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在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在100项具体整改措施中担任16项整改事项的直接责任领导。二是作为党组书记,集中整改期间,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专题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并带队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三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周密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交换工作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抓好自身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得到市委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四是主动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重要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分类督导,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按照时间节点,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逼责任落实。及时听取市供销社机关、市众合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众合产权交易服务公司、绵阳旅游学校整改情况汇报,及时跟踪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3.突出重点,推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一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薄弱环节整改落实,督促分管党建、财务、纪检(监事会)、改革发展的班子成员认真研究相关上级有关规定,牢牢抓住物品采购、公务接待、企业商务接待、机关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敏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已有的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制定修改完善。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工作漏洞,在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落实工作中,新制定《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社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社有企业“两书一函”工作制度》《中共四川省绵阳旅游学校总支部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5项制度;修改完善《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绵阳市供销社机关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四川省绵阳旅游学校总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5项制度;废止《绵阳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1项制度。通过从源头上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健全防控体系和制度规范,为供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力戒形式主义,要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正确对待整改落实,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解决实质问题。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期间,市供销社党组对照巡察反馈1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严把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传达贯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具体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以来,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对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20次重要论述,以及2022年9月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未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等,贯彻措施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绵阳市供党组〔2023 24号),明确了“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二是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三是市供销社根据分工方案,于2022年11月18日制定了《市供销社贯彻细化措施任务清单》,对供销社涉及的七大方面、20项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持续推进落实。

整改进度:第一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2)具体问题:贯彻重要会议、政策法规存在“缺项漏项”。党组对市第八次党代会、2022年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关于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保供稳价作用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未作传达;对组织工作条例、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未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将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会前集中学习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执行,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对分管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及时跟进传达学习,确保不缺漏;三是4月23日召开第十次党组会议,再次学习《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结合供销社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由申报科室分管领导负责,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绵阳落地落实;五是2023年以来的会议学习传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重要会议事项登记台账,列入党组会或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研究贯彻意见。截至目前,传达学习重要会议事项30项;六是对2023年以来重要文件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重要文件登记台账,列入党组会或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截至目前,传达学习重要文件16项。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六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3)具体问题:落实市级领导批示精神不力。2022年4月,市委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了批示,截至巡察时,党组未作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上级领导批示事项,通过市社党组会、系统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跟进传达学习,截至目前,对市供销社涉及8项、16件次批示事项全部进行传达学习;二是于3月底前建立市供销社批示事项落实责任分工清单,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指示事项落实具体责任;三是及时跟进督办,动态更新汇总批示事项推进落实台账,每月按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批示事项落实情况;四是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市交易中心作详细梳理上报党组,申请专题研究。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4)具体问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有差距。落实《绵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要求不到位,不注重产权交易服务站点基础工作,群众知晓率低、入市积极性不高,截至2022年8月,全市土地经营权、林权、小Ⅱ型及以下水利使用权3项流转入市交易率仅为1.91%、13.78%、0.93%,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交易鉴证仅办理13宗;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5万元及以上的农村集体产权入市交易率仅为27%,梓潼长卿镇、江油小溪坝镇等3处小型水利使用权流转,涉及金额43万元,未入市交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未能发挥作用,截至巡察时,未被作为业主申请农业补贴和农业项目申报的审查要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不完善,未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梓潼一宗小型水利使用权已规范入市交易,梓潼一宗和江油一宗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取消交易;二是市供销社与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自规局磋商,将《交易鉴证书》作为业主申请农业补贴及农业项目申报的审查要件,就提高入市率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三是平武、梓潼已完成对镇乡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培训,其余县市区预计7月底之前完成;四是就农村集体产权入市率低的问题,市供销社申请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绩效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督查;五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在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审查时,收集信用行为证明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可查可核;六是市供销社与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衔接,在“信用绵阳”平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黑名单”制度。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7月完成;第四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9月完成;第五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六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5)具体问题:发展基金作用发挥不充分。2018年,设立总规模430万元的发展基金,由众合资产公司专户管理,截至巡察时,仅使用1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社财务科、监审科人员,众合资产公司相关人员,对总社、省社的基金管理办法开展认真学习,2023年4月13日下午在市社党组会议室对《绵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开展了专题研究讨论,而后广泛征求了市社领导、调研员、以及各科室意见,已于2023年5月正式印发;二是基金自2018年建立以来,已通过投资、补助、借款等方面共计支出136万元。其余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三是对合作发展基金建立以来的收支情况进行了梳理,加强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基层体系不力”问题。

6)具体问题:新型基层社建设覆盖率低。截至巡察时,全市在乡镇、村(居)建有新型基层供销社63个,在镇乡的覆盖率仅为41.18%,未达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覆盖率60%以上的任务要求。2022年,全市中心镇未实现“基层社示范社”全覆盖,尚有三台县2个中心镇未建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将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任务写进2023年工作要点,并在全市系统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列入拟纳入市委深改委2023年工作要点和改革落实台账事项和市供销社拟纳入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和改革落实台账事项。强化工作指导。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的要求、目标、建设模式及完善服务功能等路径、方法和措施。

强化检查考核。待省社印发2023年综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后,纳入全市供销社2023年综合业绩考核;二是市社分管领导已与三台县委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调,三台县社积极做好向分管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目前三台北坝镇、塔山镇已完成基层供销社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二项整改完成。

7)具体问题:基层供销社经营效益差。2021年审核验收的63个基层社示范社中,58个基层社未开展业务,3个基层社亏损;升级改造的40个综合服务社也无一家盈利。实地走访发现,基层供销社场所狭窄、体量小,缺少规模效应。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在2023年全市系统工作会上组织集中学习市领导指示精神,总结盐亭供销社典型做法,强化典型引路,以示范带动推进全市基层社建设工作;二是①党组书记在2023年全市系统工作会上,对通过“农资在手”平台,开展农资集采直供;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农业产业、开展社会化服务等,作了安排。②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供销社样板。由省、市、县、村集体及专业合作社5级联建石椅供销社,开展日用消费品进村、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种养殖技术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营活动。目前,石椅村供销社综合服务社已开业经营,首场直播带货已于5月初完成。③由众合矢量公司、绵州珍宝公司通过基层供销社开展农资集采集配业务、农特产品销售工作已在平武、安州等基层供销社逐步推开;三是已组织盐亭、游仙、平武、江油、梓潼县外出学习,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8)具体问题:老基层社经营步履维艰。18个改革后的老基层社中,江油中坝等13家供销社已歇业;梓潼城关等3家供销社亏损,最高亏损达45.19万元;梓潼许州等2家供销社无实质经营业务,以资产出租为主。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市区)社正抓紧研判,准备制定台账;二是已组建新型基层供销社,正努力发展业务;三是梓潼城关供销社亏损,不是因经营业务造成,是融资投入精柚谷项目造成的利息损失,县纪委监委已对原县社负责人审察调查。观义、黎雅供销社2022年底已实现盈利;四是梓潼许州等2家供销社引入社会资本改造提升经营服务设施,按协议,对方有一定期限的资产经营利用权。开展了日用消费品和农特产品的购销业务,农资保供稳价、技物配套服务,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老人日间照料服务业务等。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6月完成;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9)具体问题:连锁经营网点业务范围单一。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供销系统350个连锁经营网点中,烟花爆竹网点达236个,农资连锁网点仅69个,缺少日用消费品连锁网点。

整改情况:一是4月中旬已向省社相关处室进行了工作汇报与沟通,拟通过省社处室联系老邻居公司,约定时间详谈;二是在石椅村建立综合服务社;三是涪城、盐亭、游仙、平武已制定探索推进城区社区服务网点建设计划,并确定点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10)具体问题: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短板”明显。市供销社整合政策、信息、配送等资源不到位,未主动与农业、商务、发改等部门沟通对接,与邮政、快递、物流等市场主体合作不足。截至巡察时,涪城、游仙等7个县(市、区)未建立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仅涪城2个乡镇建立综合超市;综合服务社底数不明,且未实现村级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商务、农业等部门,强化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协作联动,争取在项目、政策上的支持,找准工作切入点,争取商务部门将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改造提升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筹。4月13日、5月17日市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邓安带领相关科室和企业负责人到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工作对接;二是引导各县市区供销社结合实际,根据市场需求,联通内外,加强与社会资本、商贸企业合作,量力而为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建设。目前,正分析研判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建设可行性;三是摸清家底,加强调查研究,12月底前摸清综合服务社情况。目前,正制定调查表。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经营管理能力差”问题。

11)具体问题: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实力不强。通过市众合资产公司,先后参控股经营公司20家,因企业经营管理持续性、效益差等问题,已先后退出或注销6家,继续经营的14家公司分散在二手车经营、三农会计服务、物流、农村资产收储等行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下的公司达5家。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社2023年工作要点,今年市社将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产品品牌运营、农资集采、茶学院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283万元,经过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环节后,报经市政府同意,该项资金已于今年3月下达各地,重点用于支持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二是今年以来,市社积极探索开展企业纵向横向联合合作。3月30日,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赵雄伟带领盐亭县社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到省社汇报企业发展工作,争取省社支持;4月14日,赵雄伟副主任带领市社相关科室人员、众合资产公司和绵州珍宝公司负责人员,到盐亭考察企业,洽谈合作事宜;三是开展参资入股企业摸排。今年以来,市社、众合资产公司相关人员先后到游仙区、梓潼县、安州区,对众合资产公司参资入股的5家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座谈了解。4月21日,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赵雄伟带领相关人员参加南鑫二手车市场董监事工作会议,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商讨下一步发展规划。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均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13)具体问题: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截至巡察时,13家社有企业未建立党组织;14家公司章程未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未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个别谈话反映,社派董事、监事重形式、轻实效,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经对社有企业党员人数进行摸底,14家社有企业中5家企业为供销社全资、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第一责任人都为机关干部兼职担任,其余员工只有众合公司和产权公司各有1名党员,不具备成立党组的条件,另外其他企业市供销社参股均在34%以下,不具备一票否决权;二是全资及控股企业中只有众合公司和产权公司各有1名党员,不具备成立党组织的条件;三是印发《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社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四是按照《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切实提升社派董(监)事人员履职能力。印发《绵阳市供销社2023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市供销社委派到企业兼任董事、监事人员开展培训,已组织社派董监事人员外出培训5人次。

整改进度:第一、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14)具体问题:2021年、2022年,党组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未按要求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1年仅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未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未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在处置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中,一味求稳,思想引导不够,2021年至2022年9月,党组会议研究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共6次,均未查阅到对信访人员思想教育引导方面的安排及措施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4月6日,市社党组会上通报《市供销社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报告》;2023年4月13日,市社党组书记任杰带队深入绵阳高级技工学校崇州校区开展党建、意识形态、教学管理等专项检查。二是于5月12日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对机关党员及直属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党建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三是4月22日党组会就如何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进行研究并提出要求:在接访过程中积极加强对信访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要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有序进行上访;上访信件中不得涉及反党反政府言论;坚决杜绝酿成群体性事件。

整改进度:第一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5)具体问题: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敏锐性不强2021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未及时组织学习领会;8月,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后,党组才补学。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相关学习制度,并在3月10日召开年初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和中央、省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具体问题: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2020年11月,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后,才开展2020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2021年度工作台账未随科室职责、人员岗位变动及时修订。2020、2021年度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中,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均被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市供销社党组于3月1日出台《2023年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3月10日召开年初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夯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已于5月上旬制发按科室、岗位职责修订的《市供销社廉政风险岗位及防控措施表》(领导班子及科室),实行“人随岗走,责随岗走”。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17)具体问题:警示教育开展不及时。2021年以来,下属旅游学校行政党支部书记陈朝阳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未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在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运用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微信qq平台等形式,及时多次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为鉴,筑牢廉洁防线,一体推进“三不腐”;二是3月10日在系统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就陈朝阳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7.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9)具体问题:机关纪委常态化监督不到位。机关纪委对市委巡察、3次专项检查反馈的采购程序不规范、费用报销附件不齐等问题,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不到位,类似问题反复出现。2020年,王帮福两次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函询,机关纪委未督促其在当年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委巡察、3次专项检查反馈的采购程序不规范、费用报销附件不齐等问题,机关纪委严格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职责,督促财务科已于2020年12月出台《市供销社采购管理制度》,2022年12月修订完善《市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召开职工大会全面学习《市供销社采购管理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会议等方式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三是已责令王邦福在2023年3月8日学校民主生活会会和2023年3月9日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对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松懈。”问题。

20)具体问题:2022年6月,众合资产公司处置市供销社所有、由原社有企业绵阳吉庆公司代管的房产一处,涉及金额18.3万元,未及时上缴市供销社。绵茶茶叶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8月,在未取得支付凭据的情况下,将多笔应挂往来的271.1万元设计装修款项,直接在财务核算中作为费用列支。对社有企业类似问题,党组疏于监管,也未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社党组《关于加强市本级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决定》(绵阳市供党组〔2015〕30号)规定,市供销社授权绵阳市众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市本级社有资产进行管理经营,并代表市供销社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市供销社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社有资产和参控股单位中的股权进行管理经营。据此,众合资产公司处置社有资产是按照市供销社授权进行的;二是通过市社4月13日监事会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就加强社有企业监管,以及对今年即将出台的社有企业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讨论。会上,市社督促众合资产公司要充分发挥委派财务会计(负责人)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报销和支出凭据。对支付凭据不全的经济事项进行全面对照检查,补齐相关附件。此外,为了提升社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市社从今年开始,每个季度编制一期全市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报告并通报,4月25日已完成1季度的报告编制和通报。关于绵茶公司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将应挂往来271.1万元设计装修款项全部进行会计科目调整;三是严格落实监事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有企业“两书一函”(指《提醒敦促函》《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约谈通知书》)工作制度,及时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风险预警、提醒、督促整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全面全面强化对社有企业监督管理。已于4月13日召开市供销社监事会2023年上半年联席会议,监事会主任邓安就巡察反馈的绵阳市众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问题,与市众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进行分析沟通,并开展提醒谈话,会议审议通过《在市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实行“两书一函”工作制度》,并于4月28日推动制发。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践行‘一线工作法’有差距”问题。

21)具体问题:调研质效不高,成果运营不充分。2020年4月,按照省供销社要求,针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9个课题,市供销社组成5个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仅形成1份“三会”制度建设调研报告,且内容空泛;2022年7月,联合5个市级部门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各县(市、区)存在入市率低、流转审批常态监管缺乏、台账不健全等5个方面31项问题,党组均未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12日第9-1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二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汇总党组班子成员调研课题,并制发市供销社调研方案,待收集调研报告。三是已向党组提交农村产权调研专题报告。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22)具体问题:激励一线干部举措欠缺。个别谈话反映,党组对委派到社有企业兼职的干部未出台相关激励制度,未进行分层分类考核,兼职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绵阳市供销社机关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增添“机关干部到企业兼职或任职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考核评优、挂职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等激励措施。二是严格控制市社机关干部在社有企业兼职数量,严格执行“机关干部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规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 针对“党组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

23)具体问题:对下属单位监管存在疏漏。2017年以来,下属单位绵阳旅游学校未经党组批准,擅自与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成都市锦江区英才培训学校等培训学校,四川朝东航空地服公司等公司,及李大寿个人开展联合办学、校企合作等业务26次。后因绵阳旅游学校成都校区违规招生办学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2022年6月、7月,分别收到省长信箱、省人社厅厅长信箱批转的实名举报,党组方才知晓相关事宜。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绵阳旅游学校修订完善《绵阳旅游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旅游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排学校党政综合处及党办负责对学校2021年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完善,并新增制定了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4月27日将修改完善的《办法》和《清单》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后5月6日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于5月8日,学校党总支正式出台修改完善后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报市供销社

二是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建立绵阳旅游学校主要负责人列席市供销社党组会议制度;三是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对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4月中旬市供销社要求旅游学校严格对照文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绵阳市供党组〔2019〕40号),就学校2023年以来的重大请示报告事项进行自查,而后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带队,会同市供销社办公室,监审科,财务科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具体问题:对下级请示事项重视不够。党组对绵阳旅游学校请求对外借款500万元事项,改制企业绵阳市宝源物资回收公司请求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占地问题,盐亭县供销社请求协调解决基层供销社注册问题等事项,截至巡察时,仍未作研究、答复。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4月完成《绵阳市供销社公文处理程序规定》初稿起草、意见征求,并4月27日市社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二是于3月建立市社请示事项工作台账,对巡察反馈的3项请示事项及2023年绵阳旅游学校2项请示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部完成答复;三是针对改制企业绵阳市宝源物资回收公司请求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占地问题,通过实地查看、电话沟通、查阅文档资料等方式对文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调研核实,并于2022年10月20日向宝源公司进行了书面回复;2023年5月4日,由市社党组书记组织有关领导和科室对反映问题的相关情况再次进行了研究;③2023年5月8日,由党组书记任杰带队深入宝源公司现场办公,与企业负责人就相关情况进行面对面沟通,双方就争议地块的处置口头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待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市社收到请示后,多次组织研究,向市财政局报告争取资金,与绵阳粮油集团洽谈借款事宜。最终,经市社党组研究,决定由市供销社平台公司-绵阳众合资产管理公司于2022年9月向学校借款200万元,用于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五是盐亭县供销社请求协调解决基层供销社注册问题,已及时协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请求省供销社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解决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五项已整改完成。

(25)具体问题: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7月、9月,审议三通物流等公司股东身份退出事项,因事前沟通不充分,导致议题“议而不决”;8月、11月,审议防汛资金分配、四川通服公司绵阳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事项,发扬民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严格审核拟提请党组审议的议题,凡事前沟通不充分的一律不提交党组会;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工作的通知》,坚持民主集中制制,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制、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确定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6)具体问题: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2020年,党组未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2021-2022年,机关一支部等3个党支部未纳入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任杰、刘风才等4名班子成员均未落实“四必谈”要求,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会前谈心谈话;2021、2022年均未完成党组安排“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讲1次党课”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的通知》,建立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每名党组成员挂钩联系督导2-3个基层党组织,做到全覆盖;二是于4月26日召开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质量的有关规定》和《绵阳市关于落实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质量有关规定的任务清单》,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会质量;三是严格执行《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的通知》,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具体问题:严格基层党建绩效管理有差距。鑫田公司等8家改制企业党支部存在班子换届困难、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等问题;2021年邓安等11名党员“双报到”绩效鉴定意见表未填写服务时长,不能反映志愿服务完成情况;旅游学校党总支下属3个党支部和虹源棉麻公司等7家党支部,未落实党员“双报到”要求;机关党委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未完成2020年度发展任务;中农农资公司等6个党支部普遍存在支部手册记录不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未达规定次数等问题;三汇公司党支部随意降低党费缴纳基数和比例;旅游学校教学党支部存在收缴“坨坨党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6日将三汇公司党支部整建制转移至公司注册地涪城区工区街道委员会;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建立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的通知》,深化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制,明确督导重点内容,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促进改制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再次重申并要求严格落实《关于深化“双报到”工作的十二条措施》要求,提醒规范填写“双报到”绩效鉴定意见表;与绵阳旅游学校党务工作人员点对点交流落实“双报到”工作注意事项,并积极引导改制企业党组织党员参加“双报到”;四是与今年有党员发展任务的宝源公司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点对点交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标准要求、程序步骤,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五是每次督导前将督导内容细化印发给党组成员,提醒将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列入党组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督导重点,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六是2023年3月6日,给三汇党支部发出《关于三汇实业公司党支部党费收缴整改提示的函》,提醒进行党费收缴整改,2023年3月21日通知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将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对并交机关党委审核,在2023年5月12日党建工作培训会上再次对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进行重申。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至第六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具体问题:党建与业务融合不紧密。2020年至2022年9月,班子成员前往基层社调研29次,未同步指导党建工作;2020-2022年9月,机关一支部等8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5次,仅18次联系工作实际,其中万馥果品公司等3个党支部从未结合业务开展党建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市供销社党建工作要点》(绵阳市供党组〔2023〕14号),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抓党建保证业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以抓业务促进党建工作的落实落地,推行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坚决落实“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求,在深入群众中体察民情、在接触现实中摸准实情;二是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承诺、亮责任,积极投身事业工作,结合学雷锋、文明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提质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12.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29)具体问题:选任程序执行不严谨。2020年4月,余玲未经谈话调研推荐,由党组直接指定为会议推荐的差额人选。2020年11月,确定陈朝斌职务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022年4月,提拔唐秋林未按要求延伸考察。

整改情况:2023年4月27日,市社2023年第11次党组会依据《绵阳市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对时任人事培训宣传科科长给予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0)具体问题:选任过程资料、档案不完善。余玲等2名同志考察资料中,缺少政治鉴定意见等。李雨峰等5名同志考察资料中,政治审查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表等签章不全。刘云亮等5名同志干部档案中,不同程度存在归档资料不齐,缺少年度考核登记表、破格提拔资料等;归档资料错误,“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余玲等2名同志考察资料中缺漏的政治鉴定意见进行完善;二是核查完善李雨峰等5名同志考察资料中,政治审查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表等;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工作,对市社党组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核查,及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中缺漏项;四是2023年4月27日市社2023年第11次党组会研究决定,由李平同志牵头,向时任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和人事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向党组完善资料;五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归档资料错误、“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等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整改

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四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五项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31)具体问题:委派干部人岗相适度不高。机关缺少农业农村、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型干部,委派到社有企业兼职的10名机关干部中,仅1人熟悉经营管理。

整改情况:印发《绵阳市供销社2023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分2批次组织5名委派干部参加全国供销总社举办的广东深圳、新疆伊犁培训班。

整改进度: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四)紧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3.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2)具体问题2020年4月,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旅游学校隶属关系调整问题,截至巡察时,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旅游学校隶属关系调整问题,由于旅游学校隶属关系调整问题涉及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等多部门,市供销社已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

整改进度:未完全整改,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性和

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整改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等突出问题,深入县市区社、直属单位开展工作调研,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现了推进问题整改与供销事业发展双促进。

(二)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成效。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市社党组将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抓好系统性、行业性、倾向性等共性问题整改,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日常管理”上双管齐下,一方面从防微杜渐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另一方面加快构建起科学严谨、系统完善、与时俱进的规章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长效久远。

(三)抓好统筹兼顾,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一是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促进事业创新发展;二是与提升供销社治理能力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不断完善供销社治理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三是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供销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6-2261018来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警钟街87号房管大厦三楼市供销社办公室;电子邮箱:362674326@qq.com

 

 

中共绵阳市供销社党组

2023年9月5日